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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守则
来源:魏善庄镇网站 日期:2016-09-01

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守则

 

一、接待人员要注意仪表,礼貌待人,态度和蔼,不得使用刺激性语言。
  二、不得接受信访人礼物、宴请、消费等。
  三、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,应当恪尽职守,秉公办事,查明事实,分清责任,宣传法制,教育疏导,及时处理,不得推诿、敷衍、拖延。
  四、未经调查、弄清事实前,不应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轻易肯定或否定,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。
  五、进行信访约谈、了解和调查信访件时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参加,不得单独一人进行。
  六、信访举报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。
  七、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做好信访件的保密工作,不得泄露举报人的身份及检举、控告内容;不得将检举、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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